县人民政府:
宁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决定:
张鸿星同志任宁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行健同志任宁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刘云波同志的宁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谈宇德同志的宁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并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宁都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