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坚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晓宝、李振东、周振民、赖晓辉出席会议。县领导王磊,县法检“两长”、县监察委相关负责人,部分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拟任对象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30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跟踪问效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宁都县县城规划区征地安置预留地开发利用实施办法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宁都县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会上,依法任命了张林、李源同志的宁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小丹同志的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肖著倩同志的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并颁发了任命证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