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重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根本。在精准扶贫中,如何发挥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于都县人大具体实践,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围绕精准扶贫确定议题。县级人大常委会在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调研议题时,要重点把与精准扶贫工作相关联的农村道路、饮水、住房、环保等列入专项议题,必要时把精准扶贫列入综合议题,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调研工作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建设现场,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切实做到零距离、面对面。通过调研,真正把经验成绩总结出来,广泛推广应用;把困难问题梳理出来,问诊把脉,查出症结,找出病因,对症下药,开出良方,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于都县人大常委会把精准扶贫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通过调研,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要在精准识别上把扶贫对象做实,在精准推进上把扶贫措施做实,在精准落实上把扶贫成效做实等建议。并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报送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三个月内报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贫困地区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吉安、井冈山等地调研考察时提出的“在扶贫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的重要指示,都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群众的深切关怀。县乡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来自方方面面,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人大代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能更好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可以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释政策,把扶贫政策传递给每一位贫困群众,让他们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进而用好政策,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合力。于都县人大注重引导县乡人大代表围绕精准扶贫建言献策,积极投身精准扶贫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同时,注重搜集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大代表的感人事迹,广泛宣传,树起榜样,为精准扶贫工作增砖添瓦,尽一份人大代表应有的责任。
三是加强人大机关联系村精准扶贫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人员,认真扎实开展联系村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驻村工作队要对全村群众挨门逐户走访调查,详细掌握每个家庭情况,分户建档,制作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直观反映每户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于都县人大机关着力抓好挂点乡镇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与乡、村干部和贫困群众商讨帮扶计划和具体帮扶措施,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支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产业项目、技能培训、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通过开展健康扶贫义诊活动,解决帮扶老人们存在年龄大、行动不便、就近缺乏优质医疗资源等问题。针对联系村实际情况,积极解决群众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实际困难,加大贫困群众培训力度,拓宽就业门路,动员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增加劳务收入。